根據“警民直通車-上海機場”微博的通報,8月25日13時15分左右,機場警方接到報警稱,一名旅客在航班滑行過程中使用了電子煙。
經調查,25歲的女性旅客陳某某在登機后試圖吸電子煙,遭到乘務員的口頭提醒并制止。然而,她在飛機滑行過程中再次使用電子煙,導致機組人員不得不報警處理。陳某某的行為導致該航班延誤近2小時。由于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陳某某已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此事件引發(fā)了網友的廣泛討論。有網友表示:“這次拘留處理顯然不夠,應該讓她賠償所有乘客和航空公司的損失。”另有建議稱:“民航局應考慮將電子煙列入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的范圍內。”
機場警方提醒廣大旅客: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關于維護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運輸安全的通告》,機上禁止吸煙,包括電子煙在內。對違反此規(guī)定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如構成犯罪,將追究刑事責任。旅客有吸煙需求的,應在航站樓指定的吸煙區(qū)吸煙,切勿在民用航空器內使用任何香煙類產品,包括電子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