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荔枝新聞報道,小張曾委托母親通過某快遞公司將其大學畢業(yè)證書郵寄至上海,郵寄費用為12元。然而,郵件在轉投遞過程中丟失。
小張認為郵件丟失對其后續(xù)就業(yè)和職務晉升造成了負面影響,因此要求快遞公司賠償因補辦學籍證明所產生的交通、餐飲、住宿等費用,共計5515元,并要求額外的精神撫慰金。由于郵件未進行保價,快遞公司表示最多只能賠償不超過郵費的三倍。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小張于是將快遞公司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郵件丟失侵犯了小張的合法權益,導致了經濟損失,且畢業(yè)證書對持有者具有特定的精神價值。最終判決快遞公司賠償小張因補辦證明產生的各項費用總計4000元,同時給予5000元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