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抄寫佛教經典。 晉 法顯 《佛國記》:“ 法顯 住此二年,寫經及畫像?!薄蛾悤ば煨⒖藗鳌罚骸?后主 勅以 石頭 津稅給之, 孝克 悉用設齋寫經,隨得隨盡?!?唐 張彥遠 《法書要錄·王僧虔<論書>》:“ 謝靜 、 謝敷 并善寫經,亦入能境?!薄对贰浅蝹鳌罚骸坝兄技?a href="/hycd/s/s252017.htm" target="_blank">善書者,粉黃金為泥,寫浮屠藏經。帝在 上都 ,使左丞 速速 ,詔 澄 為序, 澄 曰:‘主上寫經,為民祈福,甚盛舉也?!?/p>
(2).指抄寫的佛經。如:這個博物館收藏著幾百卷 敦煌 寫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