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以飾詐,言以致文
出自宋代宋高宗《文宣王及其弟子贊》:
辯以飾詐,言以致文。
茍弗執(zhí)禮,宜奠釋紛。
朽木糞墻,置不足言。
言語之科,粗然有聞。
注釋參考
飾詐
謂作假騙人。《漢書·公孫弘傳》:“夫以三公為布被,誠飾詐欲以釣名?!?宋 蘇舜欽 《城南歸值大風雪》詩:“世人飾詐我尚笑,今乃復見天公乖?!薄独m(xù)資治通鑒·宋高宗紹興二十年》:“ 金 主喜飾詐,初為宰相,妾媵不過數(shù)人……其后逞欲無厭,淫肆蠱惑,不能自制矣?!?/p>
以致
以致 (yǐzhì) 使得因此,結果,表示前一分句導致的結果 as a result;so that;with the result that宋高宗名句,文宣王及其弟子贊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