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材以取之,審其能以任之,用其所長,掩其所短
出自唐代 吳兢《貞觀政要·卷三·論擇官》:
摘自《貞觀政要·卷三·論擇官》
解釋:使用人才,要用其所長,棄其所短。
原文摘要:
子騫矣;與之為忠,則可使同乎龍逄、比干矣;與之為信,則可使同乎尾生、展禽矣;與之為廉,則可使同乎伯夷、叔齊矣。然而今之群臣,罕能貞白卓異者,蓋求之不切,勵之未精故也。若勖之以公忠,期之以遠(yuǎn)大,各有職分,得行其道;貴則觀其所舉,富則觀其所養(yǎng),居則觀其所好,習(xí)則觀其所言,窮則觀其所不受,賤則觀其所不為;因其材以取之,審其能以任之,用其所長,掩其所短;進(jìn)之以六正,戒之以六邪,則不嚴(yán)而自勵,不勸而自勉矣。故《說苑》曰:“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行六正則榮,犯六邪則辱。何謂六正?一曰萌芽未動,形兆未見,昭然獨見存亡之機(jī),得失之要,預(yù)禁乎未然之前,使主超然立乎顯榮之處,如此者,圣臣也。二曰虛心盡意,日進(jìn)善道,勉主以禮義,諭主以長策,將順其美,匡救其惡
注釋參考
用其所長
使用人的專長。成語解釋使用人的專長。用其所長出處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后集?六一居士》:“凡人材性不一,各有長短,用其所長,事無不舉;強(qiáng)其所短,政必不逮。”使用例句明·余繼登《典故紀(jì)聞》第二卷:“在廷之臣各令言朝廷得失,庶上有所據(jù)而其所
其所 (qísuǒ) 一個合適的或指定的位置 place 各得其所吳兢名句,貞觀政要·卷三·論擇官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