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東劉子政,著書方滿屋
出自宋代陳與義《再用跡字韻成一首呈判府》:
風雨一葉過,黃花已陳跡。
人貧交舊疏,歲暮日月疾。
貪人積胡椒,智不到鬼錄。
那知庾郎菜,地瘦飽金玉。
不如學服氣,清座了晨夕。
尚余煙月債,驅使入吟筆。
晚逢葛先生,憐我出無仆。
借車得時詣,謬窺文字籙。
談詩不知疲,或作夜半客。
揮毫寫珠玉,治郡蓋余力。
不羨江千萬,不慕李八百。
愿傳公句法,容我附風翼。
城東劉子政,著書方滿屋。
昨示一篇詩,三日嘆未足。
仍聞供筆硯,家有樊通德。
但恐裴公門,從此近舍湜。
注釋參考
書方
記錄送死物件數目的方板?!抖Y記·曲禮下》:“書方,衰、兇器:不以告,不入公門?!?孔穎達 疏:“書,謂條録送死者物件數目多少,如今死人移書也;方,板也。百字以上,用方板書之,故云書方也。”
陳與義名句,再用跡字韻成一首呈判府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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